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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农业遗产的划分与评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2日 点击数: [字体: ]

 

本标准由全国休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由北京同和时代旅游规划设计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发展研究院起草。
遗产保护事业在一定程度上展示了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程度和教育科技文化发展的水平。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数千年的农耕文化历史,加上不同地区自然与人文的巨大差异,形成了种类繁多、特色鲜明、经济与生态价值高度统一的农业文化遗产系统。通过对我国重要农业遗产范围和类型的划分,提出对特色农业遗产的评价标准,开展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研究,促进农业遗产的动态保护和适应性管理就显得更加重要。通过制订本标准,可以更好地促进农业遗产的动态保护和适应性管理,促进特色农业遗产地生物多样性、土地景观系统的保护,促进传统农业和乡村文化系统的传承,促进农业遗产的多功能性开发利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计改善,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
本标准规定了特色农业遗产的类型体系、划分、评价的技术与方法等,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特色农业遗产的划分与评价、开发建设与保护等方面。